儒家思想的現實主義是什么?
2015-03-11 16:05:00作者:匿名第一星座網
(三)儒家以義制利思想有益于化解人與人、人與群體間的矛盾
不可否認,在追求經濟發(fā)展創(chuàng)造巨大物質財富的同時,也造成了人類相互之間情感的冷漠。因為在巨大的物質財富面前,人們常常會激發(fā)起比以往更大的占有這些物質財富的貪欲。于是,我們越來越感受到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不少人為了滿足自己的貪欲而損害他人和群體的利益,日益成為與他人、與群體毫無情感的冷漠的人。這就需要在價值取向上提倡超越物質利益,追求道德境界,超越自我,追求群體乃至人類的利益。在這方面儒家以義制利思想無疑是有益的。因為儒家認為當自我與他人、群體在利益上有矛盾時,只有以義即道德來制衡,才能化解矛盾。儒家的以義制利是調整義利關系的價值標準和協(xié)調人類社會價值取向的普遍性原則。重義與重利是擺在人類面前的兩種行為方式、兩種價值取向。
儒家義利觀的核心是:以義為上,見利思義,以義制利。這有可能成為新的世紀里構建共同價值觀、公共道德準則的基礎。因為儒家所講的義往往是與集體之利、他人之利相聯系的,而利往往是指個人私利。與此相應,儒家主張君子成人之美(《論語·顏淵》),在社會生活中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孟子·滕文公上》)。這對于消除損人利己,形成團結互助的社會風氣也是有益的。經濟全球化時代,市場經濟高度發(fā)達,隨著社會分工專業(yè)化程度日趨提高,市場競爭愈演愈烈,人們日益為追求經濟利益而奔波忙碌。但是人之為人,更重要的恐怕還在于其是一種精神性的存在。按照儒家思想,后一方面更能體現人的特點。如果把物質利益作為追求的唯一目標,就等于把自己降到動物的水平。因此,應當視不義的物質利益如浮云,追求奉獻社會和服務他人的道德境界。
人作為社會的人,不同于動物的地方,就在于其有理性、有道德、有社會規(guī)范,因而既要提高自我的道德修養(yǎng)和內在精神,又要完善社會倫理和社會秩序。在現代社會,每個人只有關心他人,承當起自己應有的社會責任,才能做到合理分配,和衷共濟,從而促進經濟的持續(xù)發(fā)展。
當然,我們現在對儒家思想乃至對孔子的重現,并不意味著要將孔子放回原來的圣壇上。而要以科學的態(tài)度、運用科學的方法,努力加強對儒家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將儒學研究與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緊密結合起來,真正做到古為今用、服務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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