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回族禁忌習俗不可不知
2015-08-25 18:03:00作者:匿名第一星座網(wǎng)
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信仰和習俗,而回族人民信奉的是伊斯蘭教,他們的禁忌和習俗有很多,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不能吃豬肉是回族的禁忌之一,那么,你還知道回族的哪些禁忌和習俗呢?下面的回族文化為您帶來更多內(nèi)容,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回族的禁忌習俗,主要有三大類:
在飲食方面,禁食豬、狗、驢、騾、馬、貓及一切兇猛禽獸,自死的牲畜、動物以及非伊斯蘭教徒宰的牲畜,禁止抽煙、喝酒等;
在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
在社會行為等方面,禁止放高利貸,玩賭等。
一、回族的禁豬習俗
豬是回族群眾最為敏感的一個問題,也是回族風俗習慣中最主要的問題之一。長期以來,無論遇到什么壓力和阻力,始終未改變回族禁養(yǎng)豬,禁食豬肉的習慣。
二、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習俗
回族在飲食方面,除了禁食豬肉外,還禁食狗、驢、騾等不反芻動物的肉,禁食兇猛禽獸和自死的牛、駝、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動物與飛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誦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動物等。
禁食血液
在伊斯蘭教還未產(chǎn)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為一種宗教禁忌。他們認為人的靈魂存在于血液之中,吃血是瀆神行為。
禁食自死物
是人們在生活中積累的一種經(jīng)驗,怕食物中毒,后來被寫進《古蘭經(jīng)》,帶上了宗教色彩。中國伊斯蘭教學者劉智在解釋禁食自死物等規(guī)定時說:“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氣質(zhì)之性。本然之性對人生有益,而氣質(zhì)之性是由血氣而生,為貪惡嗜欲之性,有累于人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后食,這是為了去其血氣?!?/p>
回族由于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經(jīng)過長期的發(fā)展,非常注意飲食的選擇。清代我國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至圣實錄》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驅使而不可食者三,馬、騾、驢也;可以驅使而復可以食者二,駝與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驅使者,羊也?!边@就逐步養(yǎng)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習慣,也養(yǎng)成了不吃馬、騾、驢肉的習慣。現(xiàn)在回族對那些性情惡劣,喜吃污穢,形狀怪異、暴目、鋸牙、鉤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貍、獅、猿、猴、貓、鷹、鷂、鷙、刺猬、熊、蛇、田雞、黃老鼠等等,對這些東西一律不吃,除非在萬般無奈,保全生命時,可以少吃一點維持生命,但不能吃飽。
回族對可以食的牛、羊、駱駝、鹿、雞、鴨、鵝、鴿、鶉、兔等畜禽,也要請阿匐或懂得宰牲規(guī)戒的穆斯林來宰,形成了宰牲定制,即宰前,要洗大凈和小凈。如宰牛、羊、駝時,須用繩子捆綁其兩條前腿和一條后腿。并將這些可食畜禽擺成頭南、尾北、面西的姿勢,宰牲時必須先念誦真主名,俗稱“道太斯米耶”:“比思敏倆習,安拉乎艾克白爾!”即:“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然后切斷畜禽的食管、血管、氣管,待控凈血液之后方可剝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滾水燙皮、燙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殺的牛、羊、雞等畜禽。
回族這種特別講究的宰牲習慣,從古至今一直沒有改變過。在元代,成吉思汗開始制定了一條重要的禁令嚴格禁止用斷喉法殺羊,凡宰羊必須按蒙古族的破腹法宰之,違者要處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窩闊臺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堅持這條禁令。由于這條禁令有悻于回族宰牲的風俗習慣,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對。他們不向朝廷獻貢物,迫使統(tǒng)治者收回了這條禁令。
回族對食海里的動物也有很多講究,不吃形狀不端的水族鱗蚧、螃蟹、魴鯊、鯨、鳘等,不吃那些食小魚的大魚。要吃有頭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鱗的魚。如鯉、鯽、草、鏈等魚。對這些魚類吃時也不屠宰,認為魚的血氣在水,離開水,血氣之性即無,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說過:“我們可以食用兩種非屠宰動物:魚和螞蚱。”回族一般不多吃鴿子肉,傳說鴿子保護過穆罕默德,所以回族當中有“吃鴿子肉要用金刀來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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