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的六種構造條例,漢字六書是什么
2016-01-20 16:30:00作者:匿名第一星座網
漢字是炎黃子孫引以為豪的寶貴財富,是中華文化的瑰寶,流傳千年依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漢字不僅僅只是一個個方塊字,其中更凝聚著華夏五千年歷史和豐富的文化知識。
今天的漢字文化就讓我們一起了解漢字六書是什么。
六書指的是人們根據漢字的形成和構造而歸納整理出來的六種條例。漢代的許慎在《說文解字》給六書下了確切的定義,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六種。一般認為,六書中前四書是造字方法,后兩書因為并沒有造出新字,所以應是用字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漢字六書不是造字法則。
象形
“畫成其物,隨體詰詘”。用簡單的線條描摹客觀事物的形狀,使人一看就能把字形與具體事物聯(lián)系起來,知道它所代表的事物。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象形法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
“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用一種特殊性符號,標記某一客觀事物和表示某一概念,這種標記符號或是加在獨體象形字的某個部位,或是加在代表某種事物符號的特殊位置。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等較抽象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
會意
“比類合誼,以見指揮,武信是也”。把意義可以相互配合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體象形字或指事字結合起來,表示一個新的意義。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鳴”指鳥的叫聲,于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形聲
“以事為名,取譬而成,江河是也”。用一個字作形旁,表示意義類別,用另一個字作聲旁,表示讀音。兩者結合成為一個形聲字。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fā)音與“嬰”字一樣。
轉注
“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屬于“用字法”,指同一部首的字可以互訓(互相解釋)。比如《說文解字》:“老,考也”,這兩個字本義都是長者,有著相同的部首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系。
假借
“本無其字,依聲托事”。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借用已有的字,表示同音而不同義的字。比如,借當小麥講的“來”作來往的“來”,借當毛皮講的“求”作請求的“求”。
結束語:漢字的成熟是歷經數(shù)千年的演變的,我們今天使用的漢字,在造字構形上,能同時兼顧詞的意義和語音兩方面,是“形音義”的結合體,也是世界上最有活力、最形象、最優(yōu)美的文字,而隨之發(fā)展的漢字文化,越顯得博大精深,值得今人保護與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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