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析:五行相生相克相乘相侮
2016-09-06 17:34:00作者:匿名第一星座網(wǎng)
五行相侮,在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中的某“一行”過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
相侮次序:木土水火金木
同樣引起相侮的情況亦有兩種:一種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于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如“木侮金”,醫(yī)學教育網(wǎng)原創(chuàng)木本受金克,但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第二種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于虛弱,使被克的一行相對增強,受到反侮。如“金虛木侮”,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
五行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規(guī)律
所謂相生,是指五行之間是相互資生、促進、助長,說明事物有相互協(xié)同的一面。
相生有一定的規(guī)律性: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順次孳生,循環(huán)不已。從這相生規(guī)律,可見五行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以火為例,木生火,木為火之母,火為木之子;火生土,則火為土之母,土為火之子,木、火、土三者的關系是:火之母為木,其子為土。又如土生金,金生水,土為金之母,水為金之子,可以說五行的相生關系是“母子”關系。
相克,是指五行之間相互制約、抑制、克服,說明事物有相互拮抗的一面。
五行相克具有一定的規(guī)律性: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的相克與五行相生一樣,是循環(huán)不已的。
在五行相克規(guī)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我克”和“克我”兩方面的關系。我克者為我的勝,克我者為我所不勝。所以,五行相克關系又稱“所勝”與“所不勝”的關系。以木、土、水三者的相克關系來舉例:木克土,木對于土來說是“所勝”方,土對于木來說是“所不勝”方,土克水,則土對水來說是“所勝”方,水對于土來說是“所不勝”方。推薦:九星五行屬性解析:九星與五行關系
從以上生克關系舉例可以看到,五行中每一行都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的生克關系,以土為例:生我者(母)是火也,我生者(子)是金也,我克者(所勝)是水也,克我者(所不勝)是木也。
五行的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運動和變化,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正常協(xié)調關系下的變化發(fā)展。因此,事物間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運行不息。如木克土,但土生金以制木,木有金制,就不會對土克之太過,反之,土有木制,就不會對金生之太過。古人就曾有:“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fā)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的見解。概括而言,五行學說認為,自然界一切事物是按木、火、土、金、水的相生順序,同時又以木、土、水、火、金的相克順序,周而復始,如環(huán)無端,不斷運動變化。
五行生克關系失去協(xié)調發(fā)生異常改變時,便會引起事物反常的發(fā)展和變化,出現(xiàn)“相乘”和“相侮”兩種生克異常的表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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